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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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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10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把握巡察整改政治属性,先后4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分层分类研究整改举措,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对照巡察反馈4大类13个问题,精准制定42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及整改时限,制定印发整改工作方案,从严从实推动问题整改清零见底。2026年2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检视剖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有力推动整改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见行见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整改。将巡察整改同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整改落实督导检查,做实日常监督。紧盯问题整改全流程,做到问题处置见人见事见结果;对整改进度滞后事项,及时剖析症结、靶向督办、立行纠治,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整改有实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巡察反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深入,落实以‘绣花功夫’推进城市管理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科学谋划城市管理规划,立足我县中心城区广告店招、便民摊点、道路通行条件等实际,编制印发《芦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规划(2026—2030年)》,统筹谋划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

二是健全共享单车管理制度,2026年2月26日印发《芦山县共享单车管理办法》,调整优化停车电子围栏,集中整治乱停乱放、影响通行等问题,共享单车运维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三是刚性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内法规制度、重大会议文件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党组会议首要学习内容,推动理论学习与城市管理工作深度融合、成果转化。

整改结果:第一、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针对巡察反馈“解决城市管理复杂疑难问题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攻坚欠费追缴,2024年10月将千元以上欠费车辆线索移送县法院司法催缴,局党组先后两次对接县法院立案庭,沟通研讨大额停车欠费司法追缴路径,依法推进欠费问题化解;

二是优化停车管理,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停止停车收费工作,相关运维管理事项同步整体移交,管理职责更加清晰规范。

整改结果:第一、二项已整改完成。

(三)针对巡察反馈“落实构建‘大城管’格局有差距,综合执法合力发挥打折扣”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部门协同联动,持续强化与职能单位沟通协作,先后于1月15日、3月24日、3月25日、4月3日、5月13日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凝聚执法工作合力;

二是严抓案件规范办理,强化执法业务培训,动态梳理案件查办情况,按期办结6件超期未办结案件,依法有序推进后续案件办理程序;

三是扎实开展清理整治,联系僵尸车车主于2026年2月2日自行完成车辆清理,消除道路通行隐患。

整改结果:第一、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三项已整改完成。

(四)针对巡察反馈“依法办案推进城市管理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做实约谈提醒传导压力,2026年3月20日,副局长约谈相关股室负责人,直指执法办案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标准,严格执法工作纪律;

二是抓实案卷文书规范整改,对照法定程序及执法文书模板逐项梳理纠错,坚持举一反三,对本年度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案卷专项自查;

三是落实案件三级审核机制,严格执行经办人自审、执法中队负责人与执法监督股复审、执法机关负责人终审的案件审核体系,从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合规等环节全流程从严把关,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整改结果: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针对巡察反馈“推进数字化城管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集中约谈压实责任,2026年2月27日对平台操作人员开展集体约谈,明确工作标准,压紧压实岗位职责,督促做好日常巡查摸排、问题上报、案件分派处置等工作,严防处置超时、问题漏报等问题;

二是强化设备实操应用,主动对接市局业务科室,熟练掌握手持执法终端操作流程,分别于2026年4月29日、5月21日运用该终端办结3起简易执法案件;

三是靶向开展业务培训,针对派遣不及时、未按期办结、漏报等突出问题,于2026年3月3日组织平台操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平台业务处置流程。

整改结果:第一项已完成整改,第二、三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六)针对巡察反馈“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用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科学编制中长期规划,对标《雅安市城市管理工作规程》,紧密结合中心城区广告店招、便民摊点、道路通行条件等实际,编制《芦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规划(2026—2030年)》,经局长办公会、党组(扩大)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二是厘清县乡两级职责边界,2026年1月,分次对接全县8个乡镇(街道),全面完成乡镇(街道)履职事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移交书签订工作,累计收回管理事项14项,其中行政处罚事项13项、建筑垃圾处置费征收事项1项,有效规范层级执法管理权限;

三是聚焦行权清单学习运用,2026年6月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更新后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夯实干部履职基础,规范执法履职行为。

整改结果:第一、二项已完成整改,第三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七)针对巡察反馈“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班子成员严肃开展“一岗双责”专题汇报,会议档案资料齐全、留存规范;

二是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扩大)会议均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自觉接受常态化监督;

三是抓实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分别于2月11日、3月26日、4月21日党组(扩大)会及4月30日职工大会开展专题廉政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筑牢廉洁自律、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整改结果:第一、二、三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八)针对巡察反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仍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从严落实财务问题整改,针对新进人员考察期间用餐超标准报销问题,责令相关人员限期整改,相关违规费用已于2026年4月24日全额退缴国库,问题整改清零见底;

二是强化财务业务规范提升,2026年4月23日组织财务人员开展财经制度专题学习,吃透文件规定、严明工作规范,切实提升财务经办人员业务能力,筑牢财务管理规范运行根基。

整改结果:第一项已完成整改,第二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九)针对巡察反馈“工作作风不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公文办理,2026年4月7日,组织办公室、执法监督股、市容环卫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股及各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开展公文规范专题学习,梳理推送公文基本格式、办文工作规范等学习资料,全面提升公文处理规范化水平;

二是完善内部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核心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规范内部运行机制;

三是强化专项整治,有序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城乡环境治理巡查、在建项目巡查、市容秩序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公共停车位专项清理等系列行动,全方位提升城市市容环境品质;

四是抓好油烟管控,持续强化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设备日常监管,先后开展多次餐饮油烟专项检查,督促商户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备,有效防控餐饮油烟污染。

整改结果:第一、二、三、四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针对巡察反馈“内部管理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履职谈话提醒,2026年4月23日,分管领导对财务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针对性指出财务管理工作短板,明确要求财务人员常态化加强财经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严守财务工作纪律,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二是深入学习财务制度,4月23日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相关文件,深化思想认识,严格依照制度规范开展财务各项工作;

三是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4月23日组织财务人员专题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文件,逐条明晰政策规定、规范业务流程,依规依法抓实财务业务工作;

四是规范工会备用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现金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工会周转备用金支取流程,从严管控库存现金额度。截至5月31日,工会周转备用金余额201.12元,资金使用合规、管理规范;

五是健全公车规范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车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务车辆分级归口管理和 “一车一档” 制度,据实登记公车使用台账,实现公务车辆常态化、闭环式管理;

六是规范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已于2026年6月5日前全面完成全局所有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入账工作,确保资产底数清晰、账实相符、管理规范;

七是全面完成违规资金清退整改,针对过往报销不规范问题,责令相关人员全额退回违规资金,以上违规资金均于2026年4月24日全额退缴国库,实现问题清零、整改见底。

整改结果:第一、二、三、六、七项已完成整改,第四、五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十一)针对巡察反馈“建设高质量综合执法队伍存在明显差距,队伍管理‘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深耕队伍教育培训建设,制定《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2026年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建立常态化集中学习培训机制,有序推进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持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

二是健全城市管理制度体系,制订《芦山县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芦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明晰网格人员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管理要求,着力构建标准化、规范化的城市管理及人员管理制度体系;

三是细化网格队伍日常监管,严格落实网格人员上下班签到管理制度,依托数字化信息平台,每月对工作上报情况开展专项考核、定期通报,以刚性考核倒逼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已完成5起工作情况通报,有效压实网格人员工作责任。

整改结果:第一、三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二项已完成整改。

(十二)针对巡察反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圆满完成支部换届工作,已于2025年12月18日顺利完成支部换届选举,依规填报《换届情况表》并完成备案归档;

二是抓实支委党务能力提升,1月27日组织全体支委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精准解读换届工作流程和规范要求,提升支委成员依规开展党务工作的能力;

三是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流程,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会议,班子成员及支委紧扣实际深入检视剖析,开展自我批评,扎实推进党内政治生活走深走实。

整改结果:第一、二、三项已完成整改。

(十三)针对巡察反馈“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狠抓违规资金清退整改,针对2021年10名工作人员请休假期间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责令相关当事人于2026年4月24日完成全额资金退缴,款项已悉数上缴国库,问题整改清零;

二是夯实财务业务规范化建设,4月23日组织财务人员开展财务制度专题学习,深入研读财经工作相关规定,明确工作标准、规范操作流程,督促严肃财经纪律,抓实常态化财务工作,筑牢财务工作规范防线;

三是严守制度规范履职底线,1月30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全体中层干部集中学习《中共芦山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芦山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三个不直接分管”暂行办法〉的通知》(芦委组〔2015〕46号)文件精神,逐条对标吃透文件条款要求,引导干部规范履职行为、严守工作纪律,推动各项制度要求落地见效。

整改结果:第一项已完成整改,第二、三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强化思想引领,夯实整改成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政治领导责任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常态化巩固整改成效,以严实作风赋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城乡环境治理等重点工作提质增效。

(二)注重成果运用,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系统总结提炼有效做法,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将阶段性整改成效固化为常态化制度机制,着力构建治本固本、长效管控的制度管理体系。

(三)坚持举一反三,抓好整改闭环。坚持以整改促提升、谋发展,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逐项核验、查漏补缺、巩固提升,对照反馈问题延伸拓展、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排查同类共性问题和苗头性问题,主动自查自纠、落实源头防范,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5-6525869;电子邮箱9955235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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