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的规定,芦山县审计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自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5月11日,对芦山疾控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本次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疾控机构改革情况、监测预警和医防融合机制运行情况、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情况、实验检验研究能力建设情况、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情况、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县卫健局作为卫生监督主管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指导县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等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疾控体系建设有关决策部署,推进全县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实验室检验研究能力、传染病防控体系建设及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在健全疾控体系、保障群众健康权益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审计也发现,芦山县卫健系统存在“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按相关要求组建传染病风险评估专家库,未制作风险月历和风险地图”“县卫健局监测预警队伍建设经费仅靠临时申请争取资金,导致县疾控中心应急物资装备经费保障不足”“应急物资管理不规范,未及时登记入账”“疾控机构实验室建设管理不到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不规范,备案实验室个数及备案项目不全”“芦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核酸检测能力项目在未报原批复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项目投资缩减超10%以上”“建设单位管理不到位,沙特基金会贷款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雅安市芦山县中医医院新建综合楼项目未依规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手续”“建设单位管理不严,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施工,存在偷工减料情况”“建设单位管理不到位,芦山县基层公共卫生能力提升项目在未报原批复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项目投资缩减超10%以上”“建设单位资产监管不到位,芦山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能力提升项目采购的部分设备未入固定资产”“建设单位资料管理不善,导致芦山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能力提升项目采购档案部分资料遗失”“县疾控中心对惠民政策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意识弱化,将近效期库存2价HPV疫苗转为捐赠疫苗,导致3名贫困女学生未完全享受免费接种惠民政策”“各类疫苗收费不规范”“落实艾滋病随访次数不够,随访工作不到位”“县疾控中心专业技术特种用车管理不规范”“过期疫苗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芦山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并督促指导芦山县卫生系统强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四、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号码:0835-6523049
业务咨询号码:0835-6523049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