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芦山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5月9日,对芦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县疾控中心)202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芦山县疾控中心为县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财政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二级预算单位(按一级预算单位管理),内设办公室、检验科等11个科室。
芦山县财政批复芦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度部门财政支出预算总额764.27万元。2025年,芦山县疾控中心实际收到预算收入2295.27万元。预算收入与预算批复差异较大的原因是增加了公共卫生、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67.19万元,疫苗款288.83万元,见习生、公益性岗位工资13.64万元,其他代管收入42.99万元,追加单位人员费用和公用经费218.3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5年县疾控中心在基本公卫、免疫规划、重大疾病监测、地方病防治、慢病监测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预算执行中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财政资金管理、分配、使用基本规范。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审计也发现,芦山县疾控中心存在“预算收支不准确,将往来款核算为收支”“超预算支出培训费、会议费”“无公务接待函支公务接待费”“隐匿公务用车与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未单车核算”“违规报销差旅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准确”“往来款长期未清理”“扩大范围使用国家免疫规划专项资金”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芦山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并督促指导芦山县疾控中心强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四、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号码:0835-6523049
业务咨询号码:0835-6523049
特此公告!
芦山县审计局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