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陈洪清,陈佳鑫,陈彬彬,王光英,陈明东保管不善,将川 (2021) 芦山县不动产权第0023454 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陈洪清,陈佳鑫,陈彬彬,王光英,陈明东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