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芦山县人民政府)

芦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单位:芦山县交警大队 发布时间: 2018-09-14 15:40 浏览次数: 字体: [ ]

芦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等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本部门的经费、装备的管理及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秩序管理方面。

大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截至1220日共出动警力13250余人次,出动警车4800余台次,开展大小型专项整治160余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7489起。其中:现场执法7058起,一般程序1832起,简易程序3002,非现场执法17133起,共查处饮酒后驾驶141起,再次酒驾1起,醉酒驾驶1起,毒驾22起,准驾不符73起,无证驾驶707起,行政拘留无证驾驶6人,货车改型590起,共录入乱停乱放3190,共录入超速交通违法13797起,暂扣无牌无证二、三轮摩托车240辆,查获被盗车1辆。

2、事故处理方面。

20170101日至1220日,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辖区范围内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38起,受伤485人、死亡5人、直接财产损失330万元。与去年同比交通事故下降4026%;受伤人数下降2181%;死亡人数下降1250%;财产损失下降2813%。其中摩托车交通事故169起、小车交通事故690起、大车交通事故107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173起。办理交通肇事刑案2起、醉酒驾驶案1起。

3、车驾管业务方面。

截止到1220日,一是机动车业务方面:机动车注册登记223台,车辆年检5151台,机动车注销登记4233台,转移登记57,变更登记22 。二是驾驶证业务方面:初次申领摩托车驾驶证103个,增驾申领96个,驾驶证补换1802个,驾驶人审验738个,满分学习205人。

4、公安改革工作。

一是大队严格“放管服”业务办理流程,更好的服务广大群众,进一步完善车管业务办理工作制度,新建机动车违章驾驶员及审验学习室,深入开展“车管下乡活动”6次,下乡办理年审、入户摩托车337辆;二是为全面提高交警部门、保险理赔部门工作效率,快捷高效的处理轻微事故,节约当事人时间和资源,有效缓解交通压力防止交通拥堵,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大队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取得了良好效果,该中心2017年已受理案件386起。无一起因快处而引起的矛盾纠纷,群众反映良好。

5、环境保护治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上级环境保护工作文件要求,大队以黄标车、老旧车管理和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噪音治理为重点,采取综合措施,加大治理力度。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大队共出动警力3780人次,警车1260台次,检查各类车辆7150余辆。走访警灯警报器使用单位9家,签订承诺书9份,摸排走访黄标车、老旧车160辆,签订承诺书115份,监督销毁2辆,注销115,暂扣2 

6、双创”工作。

大队按照“双创”要求,细化工作措施,调整勤务安排,通过网格化管理,采取定点执勤与巡逻相结合,以及高峰定点、平峰巡逻和“白+黑”的工作模式,将警力分为老城区、新城区、城区周边整治3个小组,全力维护城区秩序;同时,大队联合城管、工商、芦阳镇等相关部门开展僵尸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专项整治行动200余次。今年以来,共查处乱停乱放3190起,拖移非机动210辆。

7、宣传工作。

一是大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45余次;组织违章货车、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到交警大队集中学习30次,共26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6000余份二是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作用,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撒播和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着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微博宣传160条(阅读量30000余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县电视台采访报道5次。

2017年以来,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把“压事故、保平安”作为工作重点,以“道路综合整治”、“货车双超”、“酒、毒驾治理”、 “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等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认真落实公安交通管理各项工作措施,有效维护了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部门概况

芦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位于芦山县芦阳镇爱民路3号,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车管所、测速组及事故、芦阳、太平、飞仙4个中队。

芦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有总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在职人员总数20名,退休人员2名,工人1人,协警员79人,干警遗属3人。大队年初有小车9辆,车改封存执法车3辆,年末共有小车6辆,摩托车16辆,清障车1辆。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交警大队本年收入合计334.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9.39万元,占98.54%年初结转和结余收入4.89万元,占1.46%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png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7年交警大队本年支出合计32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35万元,占99.69%;项目支出1万元,占0.31%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png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9.3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549.66万元,下降62.53%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png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2.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55.64万元,下降63.29%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png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2.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2.17万元,占78.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9万元,占9.80%;医疗卫生支出15万元,占4.65%;住房保障支出23.59万元,占7.32%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png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252.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1.59万元,完成预算111.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5.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 住房保障: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23.59万元,完成预算108.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322.35

321.35

1.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52.17

251.17

1.00

20402

公安

252.17

251.17

1.00

2040212

  道路交通管理

252.17

251.17

1.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59

31.59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1.59

31.59

0.00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33

1.33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0.26

30.26

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5.00

15.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5.00

15.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1.86

11.86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3.14

3.14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3.59

23.59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3.59

23.59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3.59

23.59

0.00

注: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2.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6.25万元、津贴补贴91.95万元、奖金4.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5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25万元、生活补助16.03万元、医疗费15万元、住房公积金23.5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1万元。
  公用经费56.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94万元、水费1.26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6.1万元、维修(护)费1.75万元、劳务费5.26、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1.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21.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3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4_2表
部门: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2017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金额科目编码科目名称金额科目编码科目名称金额
301工资福利支出217.94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5.16310其他资本性支出0.00
30101  基本工资66.2530201  办公费0.94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0.00
30102  津贴补贴91.9530202  印刷费0.0031002  办公设备购置0.00
30103  奖金4.2330203  咨询费0.0031003  专用设备购置0.00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0030204  手续费0.0031005  基础设施建设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0.0030205  水费1.2631006  大型修缮0.00
30107  绩效工资0.0030206  电费4.00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2630207  邮电费0.2031008  物资储备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0.0030208  取暖费0.0031009  土地补偿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2530209  物业管理费0.0031010  安置补助0.00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2630211  差旅费6.10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0.00
30301  离休费0.00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0.0031012  拆迁补偿0.00
30302  退休费0.0030213  维修(护)费1.7531013  公务用车购置0.00
30303  退职(役)费0.0030214  租赁费0.00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00
30304  抚恤金0.0030215  会议费0.0031020  产权参股0.00
30305  生活补助17.3630216  培训费0.00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0.00
30306  救济费0.0030217  公务接待费0.0030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00
30307  医疗费0.0030218  专用材料费0.00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0.00
30308  助学金0.0030224  被装购置费0.0030402  事业单位补贴0.00
30309  奖励金0.0030225  专用燃料费0.0030403  财政贴息0.00
30310  生产补贴0.0030226  劳务费5.26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00
30311  住房公积金23.5930227  委托业务费0.00307债务利息支出0.00
30312  提租补贴0.0030228  工会经费1.1830701  国内债务付息0.00
30313  购房补贴0.0030229  福利费0.0030707  国外债务付息0.00
30314  采暖补贴0.00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399其他支出0.00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0.0030239  其他交通费用21.1639906  赠与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1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0.0039907  贷款转贷────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3139999  其他支出────
人员经费合计266.20公用经费合计55.16
注: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png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

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截至2017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轿车4辆、越野车2辆),摩托车16,清障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执勤巡逻、事故勘察、保卫工作、应急处突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7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交警大队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交警大队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交警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15万元,比2016年减少204.71万元,下降78.4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交警大队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大队年初有小车9(轿车8辆、越野车2辆),车改封存执法车3辆,年末共有小车6(轿车4辆、越野车2辆),摩托车16辆,清障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2017年以来,大队以保安全、保通畅、降事故为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全年重点工作,努力在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上求突破、抓提升、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3分,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够深入,把预算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

二是绩效目标和指标往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过程有效约束不够,存在一定的偏差。

三是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部分特色指标缺乏数据支持和可行的分析测评,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二是规范绩效评价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相关信息完整、可靠,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资金实际使用和产生的绩效状况,为今后该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的改进提供指导。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评价结果应用(3分)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2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3

人才培养(5分)

2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道路交通管理: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项):指离退休人员的离休费。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障缴费中的基本养老保险。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障缴费中的基本医疗和补充医疗保险。

7.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操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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