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芦山县人民政府)

四川省芦山中学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单位: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2-10 14:38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完成省、市、县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上级布置的各种任务,办好芦山县的高中阶段教育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川省芦山中学为事业单位。

四川省芦山中学总编制142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139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142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39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芦山中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四川省芦山中学2018年收支总预算1591.96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1.4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芦山中学2018年收入预算1591.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1.96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芦山中学2018年支出预算159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1.9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芦山中学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91.96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1.4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1.9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1100.2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7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6.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芦山中学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91.9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81.4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1100.24万元,占69.11%;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74万元,占14.4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6.58万元,占6.69%;住房保障支出154.38万元,占9.7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144.39万元,主要用于学校人员工资、日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30.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85.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事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21.5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54.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芦山中学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91.9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570.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支出。

  2.公用经费21.50万元,主要包工会经费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芦山中学2018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8年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故无“三公”经费无预算数据。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为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无预算。

  2018年无公务接待费计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无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芦山中学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四川省芦山中学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四川省芦山中学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91.96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省委办公厅机关、厅属各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用于事业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省委办公厅机关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指用于保障省委办公厅机关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11.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用于保障省委办公厅幼儿园正常运转。

  12.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与开发(项):指用于保障省委办公厅课题研究经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休人员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支出。

  17.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行政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等支出。

  18.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等支出。

  19.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发给无房职工的购房补贴支出。

  2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主办: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我们:0835-6526078
备案号:蜀ICP备12028360号-1 川公网安备 5118260200000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