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芦山县人民政府)

县农工委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单位:县委农工委 发布时间: 2017-09-11 14:37 浏览次数: 字体: [ ]

 

          县农工委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和牵头组织推进全县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改革中的全局性、综合性的重点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战略规划。

(二)起草县委指导“三农”工作的文件,研究制定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检查督促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农村改革发展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全县“三农”工作的推进情况,总结推广“三农”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

(三)掌握和反映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业对外开放与合作工作,参与农村劳务经济开发,参与建设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协调农业生产资料有关政策。

(四)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政策,编制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参与农业科技发展和农村社会化服务建设的指导工作。

(六)研究制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负责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及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研究,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

(七)协调县级涉农部门,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加强县农口系统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县级部门涉及农村重大经济政策文件的审核把关。

(八)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新农村建设示范片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九)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概况

1本部门机构

单位行政单位1个,直属事业单位1个。县委农工委机关行政编制为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工勤人员1员;事业编制2名。

2人员情况

2016年编制数为7人,年末实有人数为12人(公务员8人,工勤人员1名,事业人员2名,三支一扶人员1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我委收入决算总额为352.9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75.53万元,占收入78%,其他收入77.41万元,占收入22%

2016年我委支出决算总额为25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76万元,占支出73%;项目支出68.79万元,占支出27%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75.53万元。与2015年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03.8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0.6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8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03.83万元,增长6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61万元,占支出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5万元,占支出9.9%,住房保障支出9.65万元,占支出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6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5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9.6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6.7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00万元,津贴补贴37.25万元,奖金21.7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75万元,机关养老保险13.72万元,离休费8.21万元,退休费3.92万元,住房公积金9.65万元,办公费9.46万元,印刷费2.72万元,水费0.11万元,邮电费1.68万元,差旅费8.93万元,会议费4.18万元,接待费0.83万元,工会会费1.5万元,公车运行费4.29万元,劳务费2.8万元,其他支出9.03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5.12万元,较2015年增加0.87万元,增长16%。原因一,牵头工作多、下乡用车多,公车运行费支出稍有增加;原因二我县灾后重建新村建设亮点多,省内涉农外来考察学习经验部门多,所以接待费也稍有分增加。

(一)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83万元。主要是灾后重建结束,省内外其他涉农单位来我县参观学习考察新村建设等支出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6次,人数100人次。  

(二)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出国出境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公务用车2两,7月已移交公车管理中心,现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2016年主要是新村建设、产业发展和驻村脱贫攻坚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下乡多开展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增加。  

八、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农工委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2016年通力协作,发扬艰苦奋斗,全面贯彻落实农村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和牵头组织推进全县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改革中的全局性、综合性的重点工作。2016年以现代生态农业发展为突破,优化“一园两带”产业布局结构,稳步壮大以五大产业为主的特色种养业;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为动力,做活资源、资产、资本三篇文章,让改革红利充分释放惠及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以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为抓手,促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协同发展,培育农旅结合、一三互动新业态;以持续助农增收致富为核心,探索构建长效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农业产业发展成果互惠共享。在特色效益发展上出实招,将芦山现代生态农业气候做火做热取得新突破。

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无政府采购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基本支出,含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等。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含日常大厅运行经费、设备、设施购置、维修维护等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本单位其他支出为灾后重建资金支出。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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