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人民政府)
芦山县招商引资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部门主要职责为:1.根据芦山县经济发展总体战略部署,研究制定芦山县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的总体计划、年度目标、组织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乡镇实施。2.负责芦山县对外招商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服务工作。3.负责指导、监督、管理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负责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投资政策、投资环境、投资导向、推荐项目及有关投诉咨询服务。4.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筛选、整理工作,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向外推出项目。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宣传资料的编纂、文字翻译、整理制作,搞好芦山对外开放的宣传。负责对全县重点招商项目进行跟踪、协调和服务。
总编制10名,其中: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0 名。在职人员总数1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0 名,自收自支人员1人,引进大学生1人。退休人员2人。
固定资产总额57.18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23.97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31.5万元减少5.7%。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与2016年同口径比较减少5.7%。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98.9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6.81万元,公用支出12.17万元。
2017年部门专项支出预算总数25万元,主要为:招商引资局工作经费25万元,属于专项行政运转类项目,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人员类支出的特定支出。其中:办公费5万元,用于政府集中采购台式机、复式打印机,以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日常办公费用;印刷费3万元,用于2017年招商引资项目册的印刷费用;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10万元,用于招商引资、引进项目过程中所产生的交通费用以及住宿费用;会议费2万元,用于招商项目洽谈过程中,必要时的会议室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用于除上述支出外的其他支出。
芦山县招商引资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0.2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98.2 %。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接待费包含了商务接待费,2017年单位的商务接待费不在公务接待费预算中。另外,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次数,压缩一般性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因公车归入芦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车管中心,2017年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