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芦山县卫生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定全县卫生工作规章草案,制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实行全县卫生行业管理和医疗卫生市场经济秩序管理;负责卫生下属单位的安全督促工作。
2、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全县疾病防治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和预防接种工作。
3、指导全县初级卫生保健、妇幼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
4、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统一发布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5、监督管理食品、职业、环境、学校、社会公共等卫生。
6、负责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的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
7、组织、协调、处置重大疫情、病情等突发性事件,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负责重点疾病的监测及医疗质量的监督管理。
8、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9、拟定全县医疗科研规划、计划,组织医药卫生科技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指导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
10、拟定全县卫生人才、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和重点专科发展规划。
11、贯彻全省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12、制定全县妇幼保健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发展规划,并监督相应法规的贯彻实施。
13、组织制订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14、制订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社区卫生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15、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努力实现中医药现代化。
16、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7、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单位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芦山县卫生局收入决算总额为17346.64205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701.321595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5645.320461万元。
2015年芦山县卫生局支出决算总额为17346.64205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114.49342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9816.474638万元,农林水支出1958.15951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210.6783万元,其他支出0.60541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246.23076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相关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4.493426万元,为退休人员退休费。
(二)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9816.474638万元,主要用于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有关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10.6783万元,主要用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1958.15951万元。
(五)其他支出0.605414万元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36.225095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5.3804万元,公务接待89批次,共计465人。
(二)因公出国(境)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844695万元,截至2015年12月底,共有公务用车4辆,支出30.844695万元用于卫生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部门
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负责计划生育法规实施过程中的法律解释。
(2)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监督、考核全县人口计划执行情况,参与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3)制定人口与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并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的公益性宣传。
(4)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5)编报全县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
(6)负责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的建设。
二、部门概况
单位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芦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收入决算总额为1064.38400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45.499396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18.884606万元。
2015年芦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1064.38400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29195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55.981876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19.4698万元,其他支出284.20630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28.43406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相关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291956万元,为退休人员退休费。
(二)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55.981876万元,主要用于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有关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9.4698万元,主要用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其他支出284.206305万元。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2007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2.2007万元,公务接待11批次,共计298人。
(二)因公出国(境)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074万元,截至2015年12月底,共有公务用车2辆,支出6.2074万元用于计生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