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芦山县人民政府)

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芦山县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发布单位:县工业园区 发布时间: 2016-08-19 15:48 浏览次数: 字体: [ ]

关于芦山县产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编制产业集中区发展规划,负责产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为落户企业做好服务和协调工作。

二、部门概况

   芦山县产业集中区前身为芦山县工业集中区,成立于2006年11月(芦编委发〔2006〕20号),2013年10月正式更名为芦山县产业集中区(芦编委发〔2013〕27号),为县政府直属财政全额拨款副县级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芦山县产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收入决算总额为24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8238.8万元,无其他收入。

2015年芦山县产业集中区管理委员支出决算总额为1355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6万元,医疗卫生3.4万元,灾后重建项目支出13319.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924.5万元。

1、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较2014年减少43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

   (1)我委2015年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勤俭节约经费开支;

(2)我委2014年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结转28228.8万元,2015年灾后重建项目稳步推进,大部分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部分已审计结束,项目资金滚动支付,财政收回“四川晶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搬迁补偿款10万元;

(3)2015年我委共计支出13558.3万元,比2014年减少支出135.2万元,由于我委目前灾后重建项目正在加速推进,项目资金需按工程进度支付,另一方面部分已经竣工验收的项目需要审计结束才支付其工程尾款,所以涉及基本建设资金需跨年度支付,2015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为资金14924.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相关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和单位日常运行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服务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5.6万元,主要用芦山县产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项目支出13319.1万元,主要用芦山县产业集中区4.20灾后重建项目服务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1.3万元,较2014年下降67%。   

(二)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芦山县产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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