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芦山县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创作工作、文物保护工作、新闻出版版权工作、广播影视工作和县“扫黄打非”办日常工作等
二、部门概况
单位下属二级决算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5464.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49.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603.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5万元。
2015年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2143.4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2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8万元,灾后重建项目支出1321.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320.8万元。
收入总额较2014年增加230万元,支出总额较2014年减少1012.4万元,主要原因2015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相关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2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办公及业务活动开展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7.8万元,主要用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支出22万元,主要用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五)项目支出1321.5万元,主要用于4.20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6.3万元,较2014年下降35.78%。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7.6万元,公务接待111批次,共计152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7万元,截至2015年12月底,共有公务用车6辆,支出8.7万元用于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