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人民政府)
芦山县招商引资局2015年部门决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根据芦山县经济发展总体战略部署,研究制定芦山县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的总体计划、年度目标、组织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乡镇实施。
2.负责芦山县对外招商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改善投资环境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管理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负责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投资政策、投资环境、投资导向、推荐项目及有关投诉咨询服务。
4.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筛选、整理工作,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向外推出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宣传资料的编纂、文字翻译、整理制作,搞好芦山对外开放的宣传。
5.负责对全县重点招商项目进行跟踪、协调和服务。
二、部门概况
我局属于参照公务管理事业单位。2015年底,在职人员13名,其中,参公人员11名,自收自支人员1名,引进大学生1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210.9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10.9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1元;
2015年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210.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6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4万元。
收入总额较2014年增加34.9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底工资上涨。
支出总额较2014年增加15.9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幅度上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相关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6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招商引资。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8.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42.63万元。主要用于商务接待支出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15年商务接待费34.74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89万元,截至2015年12月底,共有公务用车1辆,支出7.89万元用于招商引资、考察招商项目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