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人民政府)
芦山县防震减灾局
2016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市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地震应急反应预案。
(四)承担同级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震情通报和地震灾害速报,配合上级防震减灾工作业务主管部门提出震后趋势判断意见,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的重建规划。
(五)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烈度区划成果的应用,按照有关规定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六)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以地震动参数或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工程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防震减灾业务主管部门授予和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机构和人员情况
芦山县防震减灾局内设机构为一办一股一中心(办公室、监测防御股、台网中心)。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
1.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处理机关日常管理事务,协调内外关系;
2.承担机关政治学习、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党支部建设和支部日常工作;
3.承担人事、工资、监察、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工作;
4.负责文秘、文件收发管理、档案、保密、会务和督办工作;
5.负责财务日常管理,国有资产、公共财物的管理、监督工作;
6. 负责震情值班安排、机关卫生、接待、车辆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7.负责单位的会计工作,编制机关财务预算,编报财务报表和年终决算;
8.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监测防御股工作职责
1.负责地震预报、震情信息管理和地震短临跟踪,承担震情分析研究,提出地震趋势意见;
2.负责震情速报,负责地震监测台网建设,承担地震现场考察的组织、协调,负责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3.负责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指导、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4、承担县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督促、检查全县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5.组织、管理、参与防震减灾科技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
6.负责单位的出纳工作,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协助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7.协助做好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与监督;
8.指导、管理全县防震减灾助理员的工作,负责地震宏观异常收集、核实、上报工作;
9.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
防震减灾局总编制 5 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名,其他事业编制 2 名。在职人员总数 6 名,其中:行政人员0 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 4 名,其他事业人员 2 名;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0 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 0 名。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664482元,较上年增长177132元 ;部门支出预算总额664482元,较上年增加177132元。其中:基本支出519602元,项目支出144880元。基本支出增加177132元,原因是:工资上涨和人员增加。
四、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情况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6年共安排项目支出4项,总金额144880元。
1.地震事业费100000元
2.防震减灾宏观员工作经费24120元
3防震减灾助理员工作经费3960元
4.灾情采集PDA运行费16800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25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0000元。
附件:1.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预算软件表1)
2.部门收入总表(部门预算软件表2)
3.部门支出总表(部门预算软件表4)
4.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预算软件表9)
5.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预算软件表10.11.12)
6. 项目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预算软件表14)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