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宝盛乡人民政府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为乡镇一级行政单位,为独立核算单位
宝盛乡人民政府2015年共有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7人,工勤编制2人。在职人员23人,退休人员4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宝盛乡收入决算总额为4888.9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98.28万元, 2015年宝盛乡支出决算总额为327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8.55万元,国防支出1.00万元,教育支出19.3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2.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3.16万元,节能环保124.39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9.05 万元,农林水支出1916.83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2万元,其他支出724.37万元。
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较2014年增加2647.5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灾后重建项目建设投资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相关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8.5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单位行政运行。
(二)国防支出1.00万元,主要用宝盛乡国防建设
(三)教育支出19.33万元,主要用宝盛乡普通教育。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宝盛乡文化体育与传媒工作。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域类社会保障和就业。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3.16万元,主要用宝盛乡卫生与计生工作
(七)节能环保124.39万元,主要用宝盛乡惠民补助
(八)城乡社区支出119.05万元,主要用宝盛乡城乡环境等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1916.83万元,主要用宝盛乡农业、林业、水利等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14.12万元,主要用宝盛乡住房公积金
(十一)其他支出724.37万元。主要用宝盛乡灾后重建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按照政策要求,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5年没有用公款出境、出国情况;全年无公务车俩购置支出,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万元,比2014年25.70万元减少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