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县经信商科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对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家开展了监督检查,以确保政策落地落实,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检查组一行前往芦山县小郑车行、芦山县仁加大伟车行、芦山平顺车行、芦山县信达电动车经营部等7家商户,仔细查看商品的价格标签、销售台账,询问了解商品标价依据,认真核查是否存在“标价虚高”“不合理涨价”“虚开发票”等问题,以及是否落实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
检查组要求,一是严格做好价格标示工作,张贴活动标识,做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二是不得临时提价、虚假打折、虚假标价、诱导交易、以次充好、虚报产品信息,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三是不得虚开发票,不得对未在活动开展期间购买的产品开具发票,要确保国家政策补贴真正惠及群众。